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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民事咨询

民事咨询 我在09年上大学时,在实习课上,和同学追逐玩耍时,将同学抱起向栏杆内放,当时我同学被我抱在怀里,他双手抓着栏杆,我就松手了,没想到他双腿骑在了栏杆上,把大腿根部垫在了栏杆上,之后我同学觉得很疼,我就给他买了有关跌打损伤的药吃了,不疼了。之后出过血,到医院看了医生说好着呢,可就是不能正常勃起,也看了很多家医院,有的说阴茎头血流量不对称,可药吃上效果不明显。到现在我还在给我的同学打钱看病,都四年了,我该怎么办,请问这是几级伤残?如果通过法律解决,需要多少补偿费?有没有其他更好的解决办法?注:我们不在同一个市,该怎么解决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尉天亮(甘肃-平凉)
提问时间:2013-11-01 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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