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暖气费问题
暖气费问题 涉及人员:我,小区物业,供热公司。
情况介绍:
我买了一处商品房,一直没有居住,所以2007年我向物业报停了暖气,当时供暖是物业自己做的,不是供热公司做的。
2008年冬天,因为楼下邻居家供暖不热,物业公司和我商量,打开我家暖气可以帮助楼下提高暖气温度,但不会收我家暖气费,出于热心,我没有拒绝,于是物业把我家暖气给重新接上了。
2009年,物业公司把暖气管理交给了供热公司,供热公司经检查,看到我的暖气没停,于是向我索要2008年的暖气费用。我找到物业公司交涉,物业公司说他们会解决,让我等待结果。
直到2010年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供热公司反而让我把08、09两年的暖气费交清,而且在没有交清暖气费的基础上还不允许停2010和之后的暖气。我又找物业公司交涉,物业还让我等结果。
问题:
1、如果这个问题一直不解决,我也不交暖气费,法律上是否允许我申请停暖?
2、因为停暖申请我是2007年交给物业的,物业也没给我任何收据,如果供热公司起诉我,我该怎么办?
3、还有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解决这个问题?
谢谢各位!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245846……(天津)
提问时间:2010-09-15 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