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上海,想咨询离婚诉讼的事情。起诉离婚后分居,一直到法院判离
不用于家庭生活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
收入还算共同财产。
一般还是算共同债务
你好:起诉解决
需要你承担。属于共同财产。
不用于家庭生活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在期间的收入算共同财产。
如是恶意欠债,不需要承担。
这段期间一方对外负债,另一方不需要承担债务。此期间彼此的收入原则上是共同财产,但在离婚分割时必须考虑离婚期间这一特殊情况,不能简单地平分。
不用于家庭生活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在期间的收入算共同财产。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收入应算,负债部份可以不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