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要求单位补偿本人的养老保险
要求单位补偿本人的养老保险 本人93年进入当地乡镇企业上班,一直到2012年2月底与厂里协商后离开该厂(此时本人已经满62周岁),由于厂里没有为本人交纳任何保险,也从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合同,在离开该厂时厂里口头答应给予经济补偿,但多次索要未果。本人在2013年4月到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把应该为本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即月工资的20%)一次性补偿给我,法院当即与被告进行协商调解,依然未果。于是在6月28日正式立案,8月28日第一次开庭审理,但直到10月底依然未果,请问,本人的诉讼请求是否合法?法院迟迟不予判决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清雅客(江苏-扬州)
提问时间:2013-10-31 1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