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解散
请问受政策最深的群体怎样维权
请问受政策最深的群体怎样维权 2008年宣布破产之后进入破产清算之中,今年企业整体卖给了开发商2014年元月份起作房地产。公司厂房一直对外出租,从没发过下岗工资,公司领导一直上班。这之间有5年之久。问题是现在2013年以后,公司从此不存在了。08年当时年龄不足40.50,不能进入协保,现在都过了40.50的群体。这情况公司还是按08年算了,这能说得过吗?要怎样维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丅楽Y(湖南-株洲)
提问时间:2013-10-29 1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