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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产生的纠纷

租房产生的纠纷 公司因员工需要所以租下了一套公寓给员工使用,为期2年,期间不得转租。
员工使用一年之后,不继续租住,但是公司不能让房子空着,所以转租出去了。
转给了小王一年,在小王租住的第二个月,产生了一个月5000元的自来水费,不清楚是什么原因。可能是水表有问题。自来水公司说在门上贴了条子,但是小王没有看到有条子。所以中间出现扯皮。
现在有两种途径解决。
1,我们违约,撒手不管,房东的押金我们不要了。让房东和小王自己解决。
2,我们和小王分别承担费用,但是小王不同意承担任何费用,但是不知道这个费用是不是应由我们承担。
可能我们的想法1和2都不太对。所以想咨询下我们这个情况,这个水费是应由谁来承担?以及我们公司有什么样的责任。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psh200……(江苏-扬州)
提问时间:2013-10-29 08:46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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