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前贷款购房,婚后共同还贷,房本过户事宜请教
你好,需要还清贷款,首先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那么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还贷增值的部分就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男方没有权利一人做主把房子过户到父母名下。 我的补充: 2013-10-28 10:30
如有疑问可来电咨询,我将详细为你解答。
可以过户的,具体咨询房管局。
参考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一百九十一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您好!我建议您咨询一下当地的房管部门!
还清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