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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的问题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的问题 各位律师朋友好:

     家庭琐事,有劳大家帮个忙。

       近期,男方因女方智力不及常人,将通过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传票上记载,孩子判给男方,女方支付抚养费用,但是女方幼时得病,导致智力存在缺陷,而且没有工作,没有收入来源,男方有固定工作,收入较稳定,结婚期间,男方在外打工,常年不归家,而结婚期间,女方也没有收到过男方支付的生活费用,大部分时间在娘家,靠女方父母生活至今。

    请问,像这种情况下,存在智力缺陷的女方是否仍然需要正常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离婚后,女方生活自理能力有限,失去居住场所,男方是否应当给予女方一定的经济补偿?
    关于智力缺陷,是否需要相关的证明文件,比如残疾证明之类的,当地村委会或者村支书是否可以作为证明人?

    多有打扰,还望各位律师能在百忙之中帮忙解答。谢谢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ayer9……(山东-潍坊)
提问时间:2013-10-27 20:24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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