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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是否侵犯了我们业主和权益

物业公司是否侵犯了我们业主和权益 将小区公共面积搭建摩托车硼,向停放摩托车的业主收取费用120元/年,另外将公共面积划成车位,向每户收取1200元/年,电费0.6元/度,层顶坏了不维修,门坏四年了不维修,每年物业费照收,开支没有公示过,不知道当地对接哪个部门,如何合法去处理这些问题。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609420……(陕西-商洛)
提问时间:2013-10-27 14:40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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