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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广东,奸商把低配置笔记本改成虚拟高配置,利用赶集网来发布个人转让信息

我在广东,奸商把低配置笔记本改成虚拟高配置,利用赶集网来发布个人转让信息 我在广东,奸商把低配置笔记本改成虚拟高配置,利用赶集网来发布个人转让信息,电脑发票是奸商写的收据,印章模糊不清,转让信息写的是4千多刚买2个月的笔记本电脑,实际是几年前的产品,手机号是用别人身份证注册的,并且卖一台换一个手机号,和买家异地当面路边成交,是个没有固定地点的流动奸商,成交后奸商把赶集网的转让信息删掉,手机号扔掉,买家根本没有任何证据,如果买家找到奸商,打了奸商。 
1.买家有什么处罚?
2.派出所管吗?买家没证据派出所受理吗?
3.买家没有任何证据怎么办?打了奸商会受到什么处罚?
4.奸商属于民事欺诈还是诈骗?没证据就拿奸商没办法吗?
5.派出所为什么不管奸商这种骗人的事情?老推脱?说不好定义?回复为什么当面不看好?
分别详细回答,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微信用户(广东)
提问时间:2013-10-27 10:4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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