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如果告前妻对我家庭的诽谤罪和名誉损害罪
如果告前妻对我家庭的诽谤罪和名誉损害罪 前妻在婚姻期间,恶言威胁过我的姐姐,说自己想要孩子可以跟你弟弟生,请问这可否构成 人格损害罪。
在离婚后,前妻在我朋友中散布本人一家以订购新房诈骗她15000元钱未归还,对本人名誉造成损害。她实际还欠我妈妈的钱,借她钱的事实不存在,钱是从我方给到她手中,她取出来交的定金。可不可以告她名誉损害权。
还有,我妈妈借给她钱的时候是有证人知道,但是未写借条的。她拿钱出来订房的时候,也未写借条的,只有我本人在场跟她一起去交的订房押金。这种家庭内部的经济纠纷该如何认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天天天蓝20……(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3-10-26 2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