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债务追讨

民间借贷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 我与前夫2013年6月26日离婚 今天10月26日收到法院来的传票  内容:前夫于2012年8月26日向原告借款270000元 原告有借条为证 前夫已还5万元 但是之后前夫不按约定归还借款 鉴于以上情况 原告将我前夫和我告上法庭 说我和前夫离婚有逃避债务嫌疑  要我和前夫共同承担责任 。  但是前夫借钱的事情  我没有参与到其中 而且我完全毫不知情 根本不知道有这回事 直到今天收到法院传票才知道有此事 离婚的时候 前夫把房子给我 但是现在 法院已经将房子查封 请问律师 这个债务我有责任偿还吗 法院传票不到庭可以吗  还用不用做相应的措施什么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金XX(山东-济南)
提问时间:2013-10-26 19:06
已有9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