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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仲裁

员工辞职,出纳忘记从工资里扣回500元借款,现该员工已离职。急

员工辞职,出纳忘记从工资里扣回500元借款,现该员工已离职。急 我是公司的出纳,员工在今年九月份写了借款单借款500元,协议从工资里扣还,经领导审批后,我便付了款,收好借款单。十月份该员工辞职,我做了员工辞职工资结算单,但忘了扣他的借款,给领导审批后发给了他工资。现该员工已离职,但还能联系上,该员工一直拖着不还,但他借款单还在我这里。请问我应该怎么办,要负全责吗?可以去起诉他,让他还款吗?如果起诉他,能胜诉吗,起拆费由谁出?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陆柳贞(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3-10-25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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