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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关于离婚事宜

关于离婚事宜 我和我的妻子在2012年8月份因为矛盾去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拿到了离婚证。因为在财产和孩子上是夫妻双方自己达成的协议离婚。所以在一年期间我未完全离开家。但是因为某些原因于2013年的10月8日左右被家里人逼迫在自己不情愿的情况下又去民政局补办了复婚手续。但是离婚证并没有收回。后来几天还是因为感情不和。所以,我下定决定再次离婚。但是女方不同意。而且还说我能拿出200万给她就离婚。所以我觉得这是一种威胁。所以请律师我该怎么操作可以尽快离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eng_1……(安徽-宿州)
提问时间:2013-10-25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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