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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个人信息盗用
个人信息盗用 昨晚有人以我的名字在手机店班了以下业务(尊敬的客户,感谢您参加“老用户优惠购机--保底39”活动,优惠生效当月开始连续24个月月保底消费39元,预存话费分24个月返充,首次返充时间为活动生效次日,返充8元;次月起每月返充4元。如活动签约期内号码与手机发生机卡分离,预存话费将停止返充。【中国移动提醒服务】)
请问律师我该如何处理。手机店和移动公司有什么责任吗。谢谢!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在))(浙江-绍兴)
提问时间:2013-10-25 10:34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110网律师
2013-10-25 18:09
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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