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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 我有一个朋友,他的妻子担有个人担保债务,且其房产已被法院查封(房产在其妻子名下,但为二人婚后购买)。现朋友因夫妻感情不和想离婚,如走法律程序,房产处理会归一方而由另一方给予经济补偿(如归女方,女方本已承担债务将无法给予经济补偿;如归我朋友,我朋友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为其妻还了不少债务,又不愿给予女方经济补偿,且现在也没有经济能力),或者采取拍卖方式获得房款分割(但二人育有一女,如果拍卖,女方和孩子将没有居所),所以对这种离婚方式有所顾虑。我想问一下,如果二人采取协议离婚方式,在离婚协议财产分割部分注明房子为存续期间共有,离婚时每人拥有一半,暂时归女方居住,待孩子长大时再将我朋友的这部分赠与他女儿可以吗?另外,如果将来因妻子的债权人要申请执行房产,我的那一半不会受影响吧?请问这种方式可行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mz2cdy(黑龙江)
提问时间:2013-10-25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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