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商品房质量问题
商品房质量问题 各位尊敬的律师,您好
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解答我的疑问,并祝您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我家是11年前单位福利分房末班车分得的一套住房,家里当时按照那时的价格8万元买下了房屋产权。入住前查房时发现厕所铸铁排污立管(与各层马桶相连的全楼排污立管)上有一处明显裂纹,并有水从中渗出。我家立即向物业反映情况。物业经理表示可以焊接处理好。我家提出要求修理时应该在我家人在现场监督,其表示同意。可物业在我家刚走后就找工人进行了修理,第二天等我家人查房时发现已涂上了银粉,看不出裂纹了。虽有不满,却无奈在单位的威胁下收了这套有瑕疵的房屋并付齐了全款。当时我妈妈怕日后管子再漏,让物业经理写下了一张条子,上面说明了裂纹是入住前就有的,并保证此次修理后再不会漏水。(但未能加盖物业公章)。谁知半年后管子又开始漏水,我妈妈拿着条子找到物业,发现那位物业经理因为给我家签字已经被物业公司开除了。物业提出要继续焊接处理,可我家不同意该种修理方法。(我家咨询了专业人士,这种管道裂痕根本无法彻底修复,焊接作用不大,经证实,物业第一次维修根本也未焊接,而是仅仅涂了一些堵漏灵敷衍了事)。再此之后的11年,我家就一直未找物业修理,而是自己用堵漏灵凑合处理。并一直欠物业费,燃气费和热水费。我家房子是我爸爸单位分的房子,直到现在他还差1年才退休,因为怕影响他的工作才一直没有上诉。
现向您请教以下问题:
1. 现我家准备在我爸爸退休后起诉,案件是否已过起诉时效?
2. 您建议我家应把谁列为被告,是单位?还是物业?还是二者一起?
3. 我家还需要准备什么证据?原物业经理的字条作为证据(有签字无公章)法院会采信吗?
4. 我家的诉讼请求是要求被告为房屋的重大瑕疵赔偿我们经济损失并支付精神损失费,请问您的意见,我们最合理的请求大约为多少钱?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dbowj(北京-宣武区)
提问时间:2009-02-05 0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