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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合同条款未履行损害第三方利益,第三方可否免责?

合同条款未履行损害第三方利益,第三方可否免责? 债务人向保证人书面承诺要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的前提是债务人提供自身抵押物作担保,而且债务人与债权人在借款合同中也明确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提供抵押物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担保,在债务人办理好抵押登记手续后债权人才将借款支付给债务人”,而当前是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根本没有办理抵押手续,由于债务人不能履约还款,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请问保证人可以主张免责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bid88……(湖南-株洲)
提问时间:2010-09-13 17:54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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