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兄嫂名字买地,兄弟共同建房,现一方无出资证据,能否要回自己的部分
兄嫂名字买地,兄弟共同建房,现一方无出资证据,能否要回自己的部分 我父亲在1986年与他哥哥商量共同修房子,两人各一半,由于当时他们都是国工作人员,兄嫂是农村户口,只能以她的名字从别人手里买了一块地,作为建房宅基地,建房具体事宜由其兄负责,我父亲出钱,但当时兄弟俩情谊深,并没有写字据、立合同,留出资证据,我父亲退休后并没有回来老家居住,亦由其兄长管理他的那部分,现在兄长在2011年去世,他没留下任何遗嘱。其子在2012年没有通知我父亲的情况下就擅自拆除,到土地管理部门审批,重新修建。当我们知道此事后询问他,他说房子是母亲和父亲的,与我父亲没关系。目前我们没有证据,只有共同修房人的女儿和其他几名亲戚、及熟人知道知道我父亲出了建房款,现在我父亲能否要回属于他的部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ouxuj……(贵州-黔东南)
提问时间:2013-10-23 2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