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房屋咨询
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
1、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只能转让给本集体内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的农户,而且转让在程序上须经过本集体同意。若没经过同意则乙不能取得房屋的使用权,所以房屋使用权还是属于甲。
2、按您所说的情况,丙取得房屋是不合法的。
3、乙丙的交易无效。
你描述得关系十分混乱,最基础的一点是,现在該房的宅基地登记证上登记的是谁?
是谁谁就有物权,該房即归谁所有。至于其他人主张他们对該房的投资、出资、建造,均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关键看证据,详谈电话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您好!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
你好,宅基地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现在在甲、乙、丙哪位名下,如果是在甲名下,房产属于甲所有。你们之间的口头协议没有经过村里更改,没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