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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

农村房屋拆迁份额如何分配

农村房屋拆迁份额如何分配 两老人是再婚,当时没有结婚证,男老人有一个女儿和她妈一起生活,女老人有一养女,男老人住到女老人家和养女共同生活的,男老人女儿和她亲妈一起生活,男老人前老婆在她女儿14岁时死了,但是他女儿也没有住到女老人家共同生活,一直在外面借房,由她爸给点生活费。女老人的房屋是她爸妈建造的,是属于婚前财产,男老人于1998年死,女老人2011年死,两老人养老送终都是由女老人女儿负责的,男老人女儿没有赡养过两老人。这房屋在1991年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审核表上登机了两老人的名字,宅基地证上是女老人的名字,在2001年遇到拆迁,拆掉部分房屋后由村里给了地另造了房屋,申请表上有女老人,女老人女儿,女婿的名字,又重新发了宅基地证,证上名字是女老人。2009年剩余部分房屋是女老人孙女又重新翻造了楼房,现在房屋面临拆迁,请问男老人女儿可以得到多少份额?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ZYTHB8……(上海)
提问时间:2013-10-23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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