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如何办理出生公证
如何办理出生公证 继父(浙江)带着女儿(现在的妹妹)已母亲(广西)组合家庭。妹妹在浙江出生,户口已经迁到广西,继父的户口依然在浙江。现在妹妹的亲生母亲已经无法找到,且妹妹还未成年人并在校读书,现在要为妹妹办理出国读书做出生公证,但在市里问了公证处的工作人员后对方讲没有妹妹的亲生母亲的材料无法办理,所以在这希望能寻求到帮助,需要什么材料,万分感谢!
现在能提供的材料有:
1.妹妹的在校证明。
2.妹妹的出生医学证明(但母亲一栏的资料只有姓名没有身份证号码)。
3.无犯罪记录证明
4.父母的结婚证复印件
5.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继父的原件在国外)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ndyou……(广西-百色)
提问时间:2013-10-22 1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