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因一块地的问题,对方三个人打我妈妈。
因一块地的问题,对方三个人打我妈妈。 因为旧房子的一块地被人霸占了。在没有与我们沟通的情况下占用我了们家的一块地。然后我妈妈去旧房子锄草,那个人霸占了我们的地又占用我们家的地种南瓜。结果我妈妈把他们家的南瓜苗锄草的时候一起锄掉了。之后双方发生了口角,结果对方家的两个儿子(包含这两个孩子的后妈)一共三个人。一起打我妈妈。当时是中午,就只有一个邻居老人家在场劝架。因为对方在镇上和县公安局有人,如果我们要去起诉那位老人家不敢出来做证。证人就只有她一个人,如果要起诉是不是要三个人才可以??今天打电话回去,对方要跟我们私了,对方出6000块钱,然后想撤消案件。我们不服。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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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小吴(福建-莆田)
提问时间:2013-10-22 1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