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美容问题
美容问题 8/28我在该店进行脸上去痣服务,该店称无疤痕无伤痛一周之类即可消除,我让先点2个试看效果,事后告诉我说小痣50元大痣80元,共130元,我让打下折,该店员说就共收100,并告知下周四也就是9/2号来做下修复,9月2号时脸上大痣伤疤已脱落,有留下一块伤疤,该店人员说没关系会慢慢好的,现半个月已过,当时点的大痣位置留下一块疤痕, 小痣位置根本没有去除,这是明显的欺骗消费者,而且在我脸上还造成了疤痕。请问我是否可以告该店对我进行欺骗并且损害及身体?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CC(上海-闵行区)
提问时间:2010-09-13 0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