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学校是否允许跟外来的社会混混去妥协而不应该报警处理
学校是否允许跟外来的社会混混去妥协而不应该报警处理 我是一名高三学生,一天晚自习下课后一个社会混混要找我,说我的喷朋友走在路上总是瞪他女朋友,这个混混把我一把搂过去要打我,这时我的同学见我遇难帮我,期间没有动手,只是在争吵,混混不解叫来社会人士找我,校领导知道后没有及时报警处理反而问混混如何处理,三位校长与混混谈论半天,给了混混300块钱结束此事,事后校长向我索取1000块。请问律师这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51013……(甘肃-兰州)
提问时间:2013-10-21 1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