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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人身损害

人身损害 你好,我在一起交通事故中严重受伤,手术后现在家休养,【手术已三个月】。我自己垫付巨额医药费,【全部借的】。医生说;恢复好一年半以后二次手术取钢板。
我该怎么办?怎么办?如果现在起诉申请伤残鉴定,从我申请鉴定之日起以后所有的费用都是我自己的,是吗?人身损害是我受伤之日算还是我二次手术后算?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李红爱曹阳(辽宁-辽阳)
提问时间:2013-10-21 14:22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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