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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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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马律师您好:
     我开车碰到一位路人,先后去三家医院看病,都说只是擦皮伤。之前看病和给病人买东西花了一千元,后又给了四千元并签协议书说明以后出现任何情况与我无关,因病人不会写字其丈夫代签,两天后又打来电话要求给其看病,说当时没细看协议书。我想问一下这份协议书在法律上生效吗?我是不是可以不管她了?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wangho……(黑龙江-齐齐哈尔)
提问时间:2010-09-12 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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