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房产继承,产权变更与赡养义务.
房产继承,产权变更与赡养义务. 母亲91年去世,名下有10平米的房子(无厨房,无卫生间.无下水)因给母亲买墓地需要两万五千到两万六千元钱,经姊妹六人协商后决定;由我出资买墓地(包括父亲百年后的)双穴.将10平米的房子过户与我名下了.此后父亲在原房住了五年半,因拆迁父亲和我住了三年半.现在父亲住进养老院.请问;产权变更已经多年是否可以反悔? 父亲住养老院的费用我应该负担多少?( 养老院的床位费900,饭费460,父亲现在退休金1660) 赡养费我该负担多少? ( 我现在59岁只有协保钱400,妻子退休金1970)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md7278(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10-09-12 2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