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收养的孩子,有继承权吗?
已经办理了收养手续,且为事实收养关系,有继承权,养子女和亲生子女享有平等继承权,也有平等赡养义务。 我的补充: 2013-10-21 09:21
对于你母亲的财产,在你母亲过世后成为遗产,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由你母亲的父母(如果健在)、配偶和你母亲所有子女按照人数平均继承分割,包括养女。所以你母亲的遗产,你妹妹是有继承权的,和你一样。
对于你父亲的财产,你父亲有任意处分权,给谁都可以,不给谁也可以,你妹妹没什么好抱怨的,你也不要不平衡,如何处分那是你父亲的权利,你们做子女的无权干涉,也不要在父亲在世时就考虑以后遗产怎么分,让老人平白操心。
妹妹有继承权,但是她同样对养父母应尽赡养义务。没有尽赡养义务的可以不分或者少分。
已经办理收养手续的且已经形成收养关系的有继承权、当然他也一样有赡养义务
已经被收养的妹妹有继承权,但是她同样对养父母应尽赡养义务。没有尽赡养义务的可以不分或者少分。具体情况建议致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