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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

1987年收养的孩子,有继承权吗?

1987年收养的孩子,有继承权吗? 我父母在87年时在有了我的情况下,从朋友那抱养了一个女孩,现在是我妹妹,而且给了对方父母300元,后来也给孩子上了户口,现如今女孩已经26岁了,我母亲在2008年去世,没有留下遗嘱,现如今我和我父亲、我家孩子、和她的户口都在老家的农村宅基地上,只是她和我家孩子都是单独的户口本,是城镇户口。我爱人的户口还在我岳父母家。因为我父母给我在城里买了楼房,户主是我,我妹妹觉得父母偏心,要我老父亲在家里的宅基地上盖房,说以后算她的。我母亲病重的时候她也没有尽到当女儿应该尽的责任,让我母亲临终钱很寒心。母亲去世后,她也没尽到照顾父亲的责任,所以我父亲口头上说以后房子都留给我,但现在父亲也敷衍给她盖房子,我该怎么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mjly(北京-通州区)
提问时间:2013-10-21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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