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牌车撞人了给他看好了还有责任吗
还需赔偿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
还应该赔偿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造成伤残的,还应支付残疾赔偿金。
答:交警部门对你驾驶无牌照车辆上路,会给予行政处罚,即: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我的补充: 2013-10-20 21:48
更正: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一般情况是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