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土地转让协议
土地转让协议 张安合和与张世伟就责任田转让一事,经双方协商后达成如下协议:
张安合称甲方。张世伟称乙方
一,甲方将西门外娘娘坟责任田,东至大路,西至六队地界,北至六队地界,南至任六柱墙外皮。
二,乙方一次性付清甲方转让款肆仟元整后,甲方责任田永久性归乙方所有。
三,如集体需要占用没所有补偿归乙方所有
四,如甲方需要用土地,由甲方付给乙方人民币一万元整,乙方从别处补给甲方土地
五,此协议双方遵守,不得违约,立字为证,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张安合
乙方签字:张世伟
证明人签字:张烟台 李晓明
以上就是全部内容,张安合的夫人,家人都不知道这回事,然后,文件是打印出来的,也没有日期。张安合本人已去世多年,现在张世伟要砌墙,这份合同有没有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我是一只小兔……(山西)
提问时间:2013-10-19 1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