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债子还
积极应诉答辩。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六、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七、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建议委托律师积极应诉,争取你的最大权益。
你好,积极应诉。超出法律规定部分利息不用归还
你好:由法院判决
建议委托律师积极应诉
儿子在欠条的金额内承担偿还义务。
你好,如果是合法的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并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下,应当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的妻子主张要求偿还。
如果是非法债务,或者一方欠下的,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能认定为个人债务的,妻子无偿还义务。
你好,建议委托律师,本金要还,超过银行的利息法院不予支持。
你好,建议带相关书面材料到律师事务所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