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事件
轻伤以上,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老师你好!
你好:看后果了
我弟弟未满18周岁,前两个月和同学打架把对方打成轻伤(对方自己鉴定),第二天对方爸爸在街上看到我弟弟把我弟弟打了一顿(有人证明以及摄像头录像)然后送到派出所,派出所协调解决,但是因为赔偿金问题没达成协议所以一直拖着。昨天派出所打电话说对方想结案让我家带钱过去派出所,我妈妈和弟弟过去后派出所重新写材料然后把我弟弟当时就拘留转移拘留所,派出所告诉我妈妈三天之后再去派出所,不知道能不能被释放,我们该怎么办?我想问一下:1、拘留多少天有时间限制吗?2、如果三天不能被放出来我们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吗以及办理取保候审需要担保人还是需要担保金还是都需要?3、如果被担保出来以后还需要派出所协调吗?我们应该如何赔偿?如果对方对我们的赔偿不应该怎么办?4、这案件属于民事纠纷还是刑事案件?谢谢回答
若拘留,会给家属拘留通知书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不能一概而论。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害以上(包括轻伤),打人者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