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宅基地纠纷
宅基地纠纷 我家有一所旧房子,因为当时地主问题捐给了国家,村委会批给了邮电所,但在1983年平反时,下红头文件对未拆除改建房屋归还给了原主,但现在我们要翻盖时才发现邮电局已经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领取了国家土地使用证,不仅将他的使用面积量到了我们房基处,还将一间房划在他的证内。并且邮电局的领证手续四邻签字是用一个已经死亡2年的人名,竟然还有指纹,请问这种情况我们能要回原有的房屋么?或者为现有房屋争取到院的面积?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oFh4288(山西-晋中)
提问时间:2010-09-12 0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