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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13.10.13发布信息致歉

本人于2013.10.13发布信息致歉 本人于2013.10.13所发布的一篇信息:标题为“村干部殴打村民,派出所携手合作,百姓如何生存”的帖文。里面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合。严重诋毁了政府与公安机关的形象。为此造成的负面影响,在此向广大网友致歉。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516865……(福建-漳州)
提问时间:2013-10-18 00:2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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