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要辞职,公司说要扣除5000培训产生的费用,合理么?
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了服务期条款,该法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服务期,是指因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业技术培训,双方约定的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必须服务的期间。
不应该扣除
具体看合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