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姑姑在我父亲死后,赶我和妈妈出去。爸爸死后两年,我找他家签了份协议
姑姑在我父亲死后,赶我和妈妈出去。爸爸死后两年,我找他家签了份协议 协议书
甲方:程漠伦 肖宝娥
乙方:肖建龙
肖保国欠程莫伦欠款当时肖保国将自家所有的房屋宏达6号楼三单元701室过户到程莫伦名下以抵消所欠的债务,现肖保国死亡,由于肖保国与程莫伦肖宝娥系亲属关系,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甲方程莫伦肖宝娥将肖保国原有已经过户到程莫伦名下的房屋交给乙方肖建龙(肖保国之子)无偿居住使用,居住使用年限为十五年(自2011年1月1日至2026年1月1日止)
在肖建龙居住使用15年内,程莫伦肖宝娥对该房屋不得行使所有权,即不能变卖,抵押,出借,转让,如果程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肖建龙(黑龙江-齐齐哈尔)
提问时间:2013-10-17 1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