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西安,我想咨询一下婚姻相关问题,首先我们是结婚快3年了,现有一个一岁十个月的儿子
可以做为证据的
作为出轨的证据还不够
不足以构成法律意义上的过错,
20万的赔偿不会获得支持
可以作为辅助证据,建议你谨慎核实,不枉不纵对待问题,珍惜得来不易的感情,应当树立信任老婆的思想。
不能作为过错证据。
单凭QQ聊天很难构成有力证据,双方离婚,分割财产,这个要计算双方夫妻共同财产的总量的。
QQ信息的证据效力很低的。
如果有其他证据,可以辅助使用。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对方主张的20万赔偿,一般得不到支持。有疑问,还可以联系我!
证据不足。
不能证明其同居过错
可以做为证据。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依据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不管男方是否同意,任何人都有离婚自由,这是宪法赋予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
2,你可以随时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除有特殊情况,比如家庭暴力,分居满两年等,法院第一次起诉,不会判决离婚,间隔六个月后,你二次起诉时,法院才会考虑判结离婚,不管男方是否同意,同时对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一并作出判决。
3,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各自条件和实际情况,从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出发判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对于未满两周岁,处在哺乳期的孩子,原则上,归女方抚养。孩子满10周岁的,要征求孩子的意见。从你所说的情况来看,抚养权归你的可能性很大。
4,至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一般应平均分割。
5,有可能协商的话,最好协议离婚,省时省力省钱。
6,如有证据证明男方属于过错方的,离婚时,女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我的补充: 2013-10-20 10:21
更正:如有证据证明女方属于过错方的,离婚时,男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QQ不足以当做她过错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