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电动三轮车与小车相撞责任怎么划分
电动三轮车与小车相撞责任怎么划分 A驾驶小车在道路是直行、时速在五十二码左右,在没有灯控的三岔路口与B驾驶电动三轮车相撞(B驾驶电动三轮车后经施法部门检测为机动车 B无驾驶证电动三轮车无牌)责任应该怎么划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三款: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第四款: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的交叉路口,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四)低速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拖拉机、轮式自行机械车让其他机动车先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等规定B应该负全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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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520379……(安徽-合肥)
提问时间:2013-10-16 2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