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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 我妹妹在2002年结婚,婚后与男方父母共同生活,男方父母有两处房产,一处五间平房一处楼房一百一十平米 ,均为其父母所有,在他二人婚前购买的。婚后我妹妹一直在楼房居住, 其公婆夏 天在平 房住 冬天在楼房住,婚后八年日常生活费用支出均由我妹妹负担,男方及其父母 未负担过 。男方至今已有一年半左右未回家居住,其父母也知道,现在男方提出离婚。他二人没有什么共同财产和债务, 房屋所有权也归其父母所有 ,我妹妹只能净身出户吗、她能得到什么补偿吗 ?离婚后她 没有住所怎么办 ?她现在一家企业打工只上了三险,因为是农村户口,男方及其父母是城镇居民户口,男方在政府上班正式的,他父母有退休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兰陵笑笑生(天津)
提问时间:2010-09-11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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