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
602岁,冒名上班,电击死了怎么处理?
602岁,冒名上班,电击死了怎么处理? 为应聘一保安岗位,我单位一62岁于**冒用他弟名义上班,并用他弟的名字签订了劳动合国,上班签到也是用他弟的名字。8月份上班时雷击身亡。请问这种情况他算工伤吗(单位为他弟交的保险)?人社局于下发了“不予受理通知”,原因是他已起60。就是认定了工伤我们也没为本人缴纳保险,基金也是不理赔的。请问这种情况下单位有责任吗?应如何处理,该给死者家属什么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ing12……(河南)
提问时间:2013-10-15 0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