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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高速追尾对方全责,异地。对方要我垫付修车费并把发票邮寄给他,可行吗?

高速追尾对方全责,异地。对方要我垫付修车费并把发票邮寄给他,可行吗? 在沪宁告诉发生追尾,对方全责。交警已出事故认定书,当时协商好,我开回上海修车,确定修车多少钱他把钱打来,我把发票,定损单等邮寄给他。现在保险公司定损单跟修车需要半个月才好,今天给对方电话 对方今天称 要我垫付修车费用,等我把发票邮寄过去才能给我打钱。请问是否可行?我发票给他了他不给我打钱怎么办,有这样解决的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e9310……(上海-松江区)
提问时间:2013-10-14 20:1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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