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享受低保的供热费有什么说法吗?
可享受热费补贴,具体如下:
家庭成员均无职业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1、此类人员指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且同一户口家庭成员均无职业(关于工作单位内容,户口与低保证须一致,如不一致,以低保核实为准。);热费补贴比例为100%。
2、此类人员由户口所在区民政局或省、市农垦总局民政局最低生活保障管理部门负责认定。
3、认定所需证件: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存折、房屋产权证(承租证、进户通知单、购房发票)。
4、同一户口家庭成员虽有工作单位,但其单位关停、破产、解体的,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或被单位除名的,需持经批准的企业关停批复件;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裁定书;已解体企业原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状况证明;失业保险待遇领取证或就(失)业登记证;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被单位除名的正式文件可比照无工作单位执行。
这个好像应该到相关部门去查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