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请专业人事给我建议,打这样的疑难官司是否会成功
请专业人事给我建议,打这样的疑难官司是否会成功 事情的大致情况是这样的。由于甲方丈夫的大意给宠物狗在街道里放开了链子,而惊吓到突然跑出的一名小女孩,刚好却是甲方女儿在场,她没有链子可拴住狗,乙方母亲和甲方女儿发生了争执,并对闻争执声前来凑热闹围观的人群说甲方的狗咬了乙方的女儿,要打110,其实我狗根本没有碰到孩子,只是她孩子特别怕狗看到就叫,受了惊吓。众人纷纷指责甲方女儿,到了警察局,甲方女儿反复诚恳的道歉,并主动提出承担孩子受惊吓或任何后遗症的赔偿,可是对方的家属7,8个人当场冲进来指着甲方女儿的鼻子破口大骂,警察也说这个事情该由甲方女儿负大部分责任,回来后甲方女儿情绪不稳,一天一夜没吃东西没喝水,导致去看心理医生。甲方的态度是,是甲方丈夫放的狗,他们却人生攻击甲方女儿,如果乙方女儿受伤,甲方愿意付全责,可在没有受伤的情况下,让乙方女儿受到群众的舆论而蒙羞,(狗并不是她放的,错不在她,只是双方发生争论)心理上受到巨大阴影,并在反复诚恳道歉之后咄咄逼人,以长者的姿态说出粗话直接精神损害甲方女儿的心灵。
请问这场官司能否维护公民人权并获得精神上的弥补赔偿。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xiaoji……(北京)
提问时间:2010-09-11 0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