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请问这样的借条能产生法律效益吗?
请问这样的借条能产生法律效益吗? 借条
1、2005年1月1日,小王向母亲##借70000元(大写:柒万元整)以及某位置的按揭房屋的欠款100000元(大写:拾万元整)。
2、2006年7月8日,小王、小李(注:小王的爱人)向母亲##借60000元(大写:陆万元整)购买汽车。
上述欠款项,在某位置的按揭房屋销售后抵扣。
借款人:小王、小李
2006年7月8日
注:上面第1点是在小李与小王结婚前小王向他母亲借的,原有单独的一张借条,在此之前小李不知道有此借条。在2006年7月8日向其母亲借钱买车时,在小王母亲强力要求下才写了现在这张借条。
小王、小李结婚时间是2006年1月8日
假如在小王与小李离婚前,这个借款还未还。那么小李会付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呢?
如小王知道这张借条对小李不公平,小王写一个声明(内容大致是如小王在未还此借款期间主动向小李提出离婚,小王独自承担其欠款)这个声明有法律效益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cttb0……(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09-02-03 1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