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关于房产过户
关于房产过户 您好,我的户口所在地因为有一块地给房地产商收购,所以房地产商根据我户人口分配了100平方米给我们家,并由我们社区居委会出具确认书以及抓阄后所分楼层的平面图,且有居委会的印章,作为分房的依据。现在我们手上就有这张有印章的平面图和分房确认书,但是房产证还要明年的二三月份才能到手。现在我家迫于用钱,想将房屋出售,想请问律师像这样的房屋交易是否合法,即没有房产证,但有其他房屋证明。如果合法,我们应该去哪里走这个程序?如果不合法,是不是一定要等到房产证到手才能转手他人?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兰馨1989(广东-汕头)
提问时间:2013-10-12 1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