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抵押担保

贷款担保责任

贷款担保责任 我帮别人在信用社担保了一笔贷款,数额3万元。当时贷款人对我说他和信用社工作人员谈妥的,只要我去担保就可以代到款,工作人员一见我就说只要是我担保就可以代。我碍于情面去担保了。合同上规定到期若不还,就用贷款人的房屋抵押或我的房屋抵押。担保合同上还要求我连妻子的名字签上。实际上借款人没有抵押物,我也没有值得那么多钱的房子。信用社根本没有调查就放款了。说我是有工资领的(我是一名教师),到时候借款人还不了就扣我的工资。但合同上没写用工资抵押。现在贷款人坐牢了,还不了款。信用社要用我的工资抵债,合理吗?跪求好心律师帮解答为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14312……(贵州-毕节)
提问时间:2010-09-11 08:4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