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财产保全是否享有优先受偿权?
您好:
财产保全的目的只是为了防止财产的流失,避免执行落空,法律并没有赋予财产保全人享有优先受偿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93条规定“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或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参加参与分配程序,主张优先受偿权。”此条规定享受优先权的仅指两中情形,即担保物权和优先权。财产保全不同于财产担保,担保权是一种典型的物权,可以排斥其他债权,财产保全仅为一种诉讼保障制度。
应该尽快申请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并不代表可以优先受偿,但是保全是可以保障生效的法律文书能够得到执行。
财产保全并不代表可以优先受偿,但是保全是可以保障生效的法律文书能够得到执行。
法律上没有规定财产保全者有优先受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