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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承担医药费的问题

谁承担医药费的问题 陈律师,你好!我家是河北邢台的,老婆在陕西省延安市子长县污水处理厂上班,单位没交任何社保,我们在家里办了农合。在八月二十九号下午,我老婆单位给打电话,说她病了,高烧挺厉害烧的说胡话了得住院,让我们过去。我买了当天的火车票就往那走了,在晚上8、9点钟的时候,我老婆单位领导打电话,说子长看不了,要转到延安市。我补票后在30号早晨8点多到了医院,当时我老婆人就昏迷了,输着氧气,住在医院急诊科,有四个工人在医院,没有单位的领导。医生说病情很严重,不及时治疗,就会死去,建议住进重症医学科(ICU),让交费办住院手续,住院时单位没给一分钱。住进ICU后,病人于31号凌晨4时左右,就没有呼吸了,靠呼吸机维持生命二十天后去世。像我们这种情况,住院时的医药费,该谁承担?现有法律不是没明确的规定吗,我们是不是可以按原来的《劳动保险条例》,要求单位承担医药费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ZHANGH……(河北-邢台)
提问时间:2013-10-09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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