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行政复议

非法行医

非法行医 你好!我在温州瑞安这边开一诊所被卫生所查到;第1-2次只是收走药品器械;;后来说我是对我进行了行证处罚30000元;会不会太重了呢?现在文书已送到我手里;我该怎么办?可以行证复议吗?因我是什么证件都没有 的;我是外地人;;



[这样的罚款是不是合理的]要怎么行证复议呢?程序要怎样走呢?能给我讲详细点吗?如果不去交罚款会怎样;期待详细的回复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求助人123……(浙江-温州)
提问时间:2013-10-09 09:55
已有7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